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的集中换届年。为切实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坚持选优配强,增强直属单位党组织战斗力本次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直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拓宽直属单位党组织成员选拔任用渠道,选优配强直属单位党组织班子,提高广大群众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公认度,进一步增强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坚持精干高效,按照编制配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新一届直属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具体由区教育局党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二)坚持德才兼备,切实改善结构要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等作为各单位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要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并注意男女比例合理。(三)坚持扩大民主,改进选任方式选拔任用直属单位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区教育局党委领导、各单位党组织具第1页共4页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进行。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整个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二、规范工作步骤,稳步推进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本次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都要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公推直选”工作一般分四个步骤进行。(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区教育局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局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方案包括党组织新一届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职数、条件、结构要求、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和方法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公推直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内尤其要进行认真的发动和充分的酝酿讨论,明确“公推直选”的意义、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的基本方法等。(二)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按照直属单位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和结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提名候选人。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本届党组织书记作动员和工作报告,党员对本届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讨论评议。下发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党员推荐表》(空白),按照委员人数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由全体党员进行党内公开推荐。召开群众推荐会,下发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及书记第2页共4页(副书记)候选人《群众推荐表》(空白),进行群众公开推荐。公开推荐人选产生后,由局党委根据新一届委员会成员的职位要求、条件和有关程序,对公开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出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范围内,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进行民主推荐。如果公开推荐得票比较集中,可以不再进行民主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党员和群众推荐的结果,按40%左右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