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区 2023 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综合评估报告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X〔2021〕X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X 区安委办制定了《X 区2023 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 2023 年度 X 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计划及工作部署,2024 年 4 月至 6 月,由 X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 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X 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投资推广署、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 公安分局、X 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参与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组织涉事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查阅、审查了相关整改文件资料,实地检查走访涉事企业、工地;以向区安委办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收集了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关于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与自评自查报告,认真开展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均依据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对 36 家事故责任单位及 43 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完成行政罚款处罚,对 4 名责任人员已执行行政拘留处理
(二)刑事责任人员追究情况对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