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困境儿童普查认定条件(39 类)一 、 父 母 双 方(6 类)二 、 父母 一 方 重 残 , 另 一 方(5 类)父 母 一 方 重 病 , 另 一 方(4 类)父母一方被强制戒毒,另一方(3 类)父 母 一 方 服 刑 , 另 一 方(2 类)父母一方感染或携带艾滋病,另一方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1 类)三 、 父 母 一 方 死 亡 , 另一 方(7 类)重残服刑重病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强制戒毒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服刑重病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强制戒毒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服刑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强制戒毒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服刑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重残服刑重病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强制戒毒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再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四 、 父 母 一 方 失 踪 , 另一 方(7 类)五 、贫 困家 庭儿童 ,且 符合(3 类)六、儿童本身携带或感染艾滋病(1 类)说明: 1.“重度残疾”是指达到《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规定的一级、二级或达到《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规定的一至四级的视力、肢体或智力残疾的情形。2.“重病”是指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大病病种的疾病, 且需长期治疗。不含艾滋病。3.“服刑或被强制戒毒”剩余期限应不少于1 年。4.“再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后, 另一方再婚且再婚家庭贫困,再婚方无重残、重病、被强制戒毒或被法院剥夺监护权等情形。5.“罕见病”具体包括:成骨不全、戈谢氏病、雷特(Rett ’s)综合征、苯丙酮尿症(4 型)、马凡综合征、 粘多糖贮积病、 弹性纤维性假黄瘤、 甲基丙二酸血症、儿童重症银屑病(脓疱型、关节病型、红皮病型)、儿童自身免疫性大疱病。6.“贫困家庭”:指纳入城乡低保的家庭。重残服刑重病感染或携带艾滋病被强制戒毒被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再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责任重残重病罕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