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私车公用涉税问题整理 企业员工私车公用产生的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提供国际运输劳务是否征收营业税、私营医院是否缴纳营业税等是企业和个人所比较关心的话题
针对私车公用所产生的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私车给公家用时别忘了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否则你所报销的费用将作为单位给的福利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使用私人汽车,应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费用为租赁费支出,否则应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企业来说不管是租赁费用还是职工的福利支出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而对个人来说就则需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个人在私车公用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诸如油钱、过路费等在单位报销后,将被认定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福利收入将计入个人所得税计征金额征税
我单位与员工签订车辆租用协议,同意员工车辆在职期间可报销车辆费用(不发租金及车辆补贴),所报销的费用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对“私车公用”的双方签定有租用协议,与之相应的租用汽车发生租赁费费用,凭合法票据是可以扣除的
但贵公司以报销费用代替支付租金,其报销费用的支出在税前扣除将存在税务风险,同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四)的规定,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单位,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私车公用的,每个月为职工报销汽油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什么标准
答: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 号)规定: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