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申请xx县“十一五”牲畜定点屠宰发展规划第一条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畜牧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充分利用xx县发展畜牧业的优势资源条件,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xx县生猪屠宰加工业的地位,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畜牧业大县和畜牧业发展牵动战略的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畜禽屠宰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与地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畜牧产品加工业,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先进、配套完善、竞争有序的现代生猪(畜禽)屠宰加工体系,把沿河农畜产品做大做强并创建名优特品牌
第三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县辖22个乡镇,即和平镇、黑獭乡、黑水乡、沙子镇、中界乡、晓景乡、谯家镇、夹石镇、甘溪乡、淇滩镇、官舟镇、板场乡、土地坳镇、泉坝乡、中寨乡、思渠镇、黄土乡、新景乡、客田镇、洪渡镇、塘坝乡、后坪乡,规划范围内共有人口57万人,土地面积2468
1第四条规划对象和规划重点规划对象为规划区内从事畜禽屠宰加工的行业
含生猪、牛、羊、禽类的屠宰加工业
规划的重点是针对规划对象在规划区内产业区域布局,屠宰厂(场)的设置位置及规模化程度
第五条规划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三)《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XX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五)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第1页共4页管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2]275号);(六)《xx县畜牧业发展纲要》;第六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6——20XX年
第七条规划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屠宰加工业发展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