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虾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002 年 1 月,欧盟以我国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不能满足欧盟要求为由,暂停从我国进口包括水产品在内的所有动物源性食品。导致欧盟采取此项措施的原因之一,就是从我国进口的虾产品氯霉素超标。为恢复对欧出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农业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对外积极交涉,对内进行了专项整治,相关行业组织也配合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对外游说和行业自律工作。在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努力下,欧盟从2002 年 6 月开始对我动物源性食品分批予以解禁,虾产品也在2004 年 7 月解禁。 这次欧盟封关事件给我国虾产品出口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国际食品贸易的增长,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保障食品安全成为保障生存和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的基础。近年来,各国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纷纷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有关食品的卫生安全指标越来越严格,对食品加工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基础和前提。 虾产品生产、出口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了解主要进口国的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按照国外的标准生产出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产品。 关于虾产品的单独的法规和标准并不多,各国关于水产品的法规和要求都适用于虾产品。 5.1 水产品方面的国际标准 水产品方面的国际标准主要是世界卫生组织/ 联合国粮农组织( WHO/FAO) 下属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发布的水产方面的标准和规定。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 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 它的工作宗旨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WTO 成立之后,SPS 和TBT 协定赋予其新的涵义,CAC 的标准已成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解决贸易争端的依据,同时也成为WTO 成员国保护自身贸易利益的合法武器。在食品领域,一个国家只要采用了CAC 的标准,就被认为是与SPS 和 TBT 协定的要求一致。 CAC 颁布的法规和标准基本涵盖了水产品方面的所有标准和规定,世界上各国家和经济联合体大都在借鉴的基础上制订本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和法规,有的直接转化为国家标准,而大多数发达国家更是利用现有的高科技仪器和先进的检测方法,制订了远远高于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 相关的国际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 《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含量通则》(Codex General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