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说明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42-82。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 13-86(97 版)。 3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97 版)。 4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2-88。 5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98 版)。 6 .《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89。 7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 年)。 8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 9 .《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1996 年)。 1 0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三、以下内容使用其他册相应定额: 1 、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公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 、 消防工程中的自动喷淋、气体灭火系统使用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 、 本册定额内未包括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使用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册定额各类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已包括相应管件安装,其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使用时一般不做调整。 五、 遇有下列情况,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消耗量: 1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已封闭的地沟、吊顶内的管道系统(含阀门、法兰、支架、 刷油、绝热等全部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2 .超高增加消耗量: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3.6m 为限,如超过3.6m 时,其定额人工消耗量(含3.6m 以下)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物高度(m) ≤10 >10 ≤20 >20 系数 1.10 1.15 1.20 1.40 3 .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六、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 .高层建筑(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费,可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70%,其余为机械费): 层数 (高度) 9 层 以下 (30m ) 12 层 以下 (40m ) 15 层 以下 (50m ) 18 层 以下 (60m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