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纳的请示 XX 县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关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说明 XX 县区社保中心: 接你中心送我单位 200 9、20 10、2011 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稽核意见书(草案)后,我公司对此非常重视,针对你们稽核出的问题,我们作了进一步的核对,现就自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参保人数自查情况说明: 200 9、20 10、2011 年度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申报参保人数与实际参保核定缴费人数相符,无异议
二:对贵中心稽核的问题所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回复: 1、失业保险:贵中心稽核我公司追加 200 9、2010 年度失业保险单位补缴费额分别为 363 元和 310 元;调整我公司 2011 年度失业保险应缴费额,在原来基础上增加单位缴费额 2245 元,调整后,我公司 2011 年度失业保险缴纳费额为 9730 元,个人缴费额为 3208 元,合计 12938 元
200 9、20 10、2011 年度少申报失业保险金合计为 2918 元
; 2、医疗保险:贵中心稽核我们公司追加 200 9、2010 年度医疗保险单位补缴费额度分别为 1451 元和1239 元;调整我公司 2011 年度医疗保险缴费额,在原来基础上增加单位缴费额 7698 元,合计三年应增加医疗保险单位补缴费额总计为 10389 元
3、工伤保险:贵中心稽核我公司追加 200 9、2010 年度工伤保险单位补缴费额分别为 242 元和 207 元;调整我公司 2011 年度工伤保险应 缴费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单位缴费额 1283 元,合计三年应追加工伤保险单位补缴额度总计为 1731 元
4、女职工生育保险
贵中心稽核我公司女职工生育保险,调整我公司 2011 年度女职工生育保险应缴费额,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为缴费额 641 元
5、公司对稽核出的四种保险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