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帮扶先进事迹 记全省惠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李平光 “有正义感”、“是个热心肠”、“平和易接近”……达州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的共产党员李平光,给接受过法律援助的群众留下这些印象
前不久,李平光被授予“XX 省惠民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是我的快乐之源,也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和追求的有效途径
”——李平光手记 翻开李平光法律援助的一件件案例,真情、正义诠释得酣畅淋漓
他这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手,将党和政府的热诚及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身上
2010 年 8 月 17 日,李平光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的妇女李某某担任辩护人,此时离开庭只有 18个小时
经过会见被告人和细致深入的走访调查,李平光掌握了被告人李某某长期受丈夫殴打虐待厚达 102 页的事实材料
李平光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被告人涉嫌犯罪系由其丈夫过错引起,是义愤型犯罪并具有自首及悔罪表现明显、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节,使李某某受到法定刑内最轻处罚
这样有影响的案例,李平光承办了多起
2008 年以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共受理困难群众求助 2426 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605 人次,挽回经济损失 1016 万元
“我们提供法律援助就应出成效,哪怕再难再烦,也要尽到百分之一百的努力
”——李平光手记 自 1998 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李平光积极参与分析、协调、化解疑难复杂的各类矛盾纠纷,光调处各种矛盾和农民工涉法纠纷就达 60 多起
2008 年 4 月,30 多位因工资遭拖欠的农民工在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时表示,准备集体上访,并扬言拿不到钱就要和用工方“拼个鱼死网破”
李平光耐心劝说农民工走法律途径,最终妥善地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法律援助,帮他们追回了遭拖欠的工资款 40 余万元
“没有他的帮助,我们的行为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