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 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XX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XX 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XX 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坛建发"2011"122 号 关于下发《XX 县区城市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 和《竣工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用水单位。为加强我市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住建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XX 县区城市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和《XX 县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约用水“三同时”竣工验收标准》(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计划用水三同时通知抄报:市政府许小波、刘东升、周庆副市长 XX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 年 7 月29 日 印发 共印 60 份 XX 县区城市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 减少污水排放量,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批 准颁布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XX 省水资源管理 条例》和《XX 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水“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节 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供水范 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XX 县区住建局是本市节水“三同时”工作的行 政主管部门,XX 县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域内节水 “三同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 报告及项目设计前均应编制节水措施方案,投资主管部门进 行项目审核时应会同市节水办组织对项目的节水措施方案 进行评估和审查。发改局对没有节水措施方案和不符合节水 设计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项目审批,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部门不予审查。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扩初批复实施工 程项目,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在工程竣工接水时,必须由市 节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三同时”专项验收,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供水部门进行竣工接水。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工程质监部门、城建档案管理 部门不予办理工程验收备案,供水部门不予接水。 第六条新建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必须与市节水办签订计划用水合同,由市节水办对其下达用水计划,并纳入计划管理。 第七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