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申请书 异地社保如何处理
关于异地社保有以下 4 种变通处理办法,如公司为员工在 a 地上社保,又如公司在 b 地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社保,不同方法有不同的优缺点,仅供参考
公司总部在东莞,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如果在长沙不单独注册法人,也不注册分公司,仅为长沙办事处,关于异地社保有以下 4 种变通处理办法,以供参考: 方法一:公司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上社保(有 b 地户口的员工可在 b 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上社保,其他地区户口者在其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上社保)
发放社保费金额可以按照 b 地个人上社保所需费用最低额计算,也可按照 b 地法人为员工上社保的单位应缴纳最低额计算
优点:操作简便,省钱
首先,有非法逃避社保义务而被查处的风险;第二,员工可能自己并不上社保,一旦出事让公司负责;第三,员工即使自己上了社保,在出事或离职时仍可能以法律为依据认为公司没依法办理社保而要求赔偿;第四,员工以个人身份不能上工伤、生育险,一旦出事,公司还得承担责任;第五,员工即使为了工作暂时接受,心中会怀有不满,缺乏归属感
公司对员工的凝聚力减弱,员工队伍稳定性受影响
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减少上述风险,例如,就此种社保处理方法与员工签约明确员工同意此种方法,要求员工上社保后拿缴费单报销以确认员工上了社保,等等
但仍然不能完全消除上述风险,即使考虑到现在经济危机,对企业社保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所减弱,可一旦打起官司来,结果仍难以预料,因为不合法是明摆着的
公司为员工在 a 地上社保
完全合法,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缺点:员工名义上有了社保,但并能享受完整的权益:员工离职或退休时,养老险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能转移;医疗险有些地方可以做异地登记,在 b 地医院就医,在 a 地社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