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 ××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嘎查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 省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旗、镇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嘎查(村)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人工作细则适用于我嘎查(村)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条本届嘎查村委员会具体职数设臵人,其中设臵主任1 人,委员人
第四条嘎查村民主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嘎查村民委员会任期 3 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在镇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嘎查(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是直接领导、主持本嘎查(村)换届选举的临时工作机构
履行职责至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七条本嘎查(村)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确定为月日,中心会场设在
发布第二号公告
如选 -1 法机关同意回村选举或办理委托投票的,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第十条计算村民年龄时间以选举日(2009 年×月×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第十一条选民名单在选举日 20 日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
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嘎查村民可以在选举日 3 日前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出解释或者纠正
未在规定期限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的,不再纠正
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章候选人的产生 第十二条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列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嘎查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民族团结; (二)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