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V1
1 2012 年 4 月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卡(以下简称SAM 卡)的生产、发行、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过程,指导 SAM 卡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健康卡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卡管理机构),SAM 卡发卡机构、生产企业和实际使用机构
第三条 SAM 卡生命周期包括四个阶段: (一)生产阶段
包括 SAM 卡芯片设计、卡片操作系统设计、卡片操作系统加载到芯片等工作
(二)应用准备阶段
包括规划 SAM 卡片上的应用程序,初始化应用数据等工作
(三)使用阶段
包括 SAM 卡的申领、发放、跟踪、回收等处理流程
(四)终止使用阶段
包括 SAM 卡的丢失、损坏、回收等处理流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制定居民健康卡SAM 卡标准规范,以及发行和应用的授权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省(区、市)居民健康卡SAM 卡的发行和应用,发行对象为本省(区、市)的居民健康卡应用服务提供机构
第五条 SAM 卡采用备案及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注 3 册管理中心对SAM 卡芯片设计商、COS 开发商和成卡供应商等均统一建立备案及准入管理机制
第三章 生产阶段管理 第六条 SAM 卡芯片应从按照《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可满足使用需求的芯片中选取
第七条 SAM 卡COS 应符合《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技术规范》、《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命令集》等相关要求,并须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依据《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检测规范》进行的检测
第八条 SAM 卡须进行城市编码、序列号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SAM 卡片制造商在进行卡片封装过程中,必须完成卡片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