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及规章制度艺术团的成立必须有自身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并需要全体成员的规范遵守。其中,《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是艺术团建设的原则和根本,对艺术团的组织建设和运作管理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是在借鉴兄弟院校学生艺术团体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在此基础上,结合文艺团体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成员守则》和《考勤制度和形象守则》,对艺术团成员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录用办法》是每年吸收新成员工作的一个依据和准则。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艺术团的组成一、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院团委指导并负责管理。二、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队、礼仪队、街舞队、主持人队、啦啦操队、话剧社、合唱团。三、艺术团的管理机构:1、艺术团艺术总监由院团委指定专门教师担任;2、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 舞蹈队队长一名,礼仪队队长一名,街舞队队长一名,主持人队队长一名,啦啦操队队长一名,话剧社社长一名,合唱团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并设各队队长助理一名;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一、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二、艺术团是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三、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日常管理一、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队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二、艺术团实行排练制度:1、各分队培训排练时间:由各队队长安排时间地点来排练。具体训练时间由指导教师和队长安排。2、舞蹈队在训练时,统一练功服装和鞋子,不佩带金银首饰以免训练受伤。3、各分队训练课程计划、活动开展方案、节目总体策划和审查等工作,由院团委和指导老师制定和部署。4、艺术团成员的平时表现、考勤由各队长负责进行考查。5、 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无故违反制度造成影响后果由起本人承当;轻则处分,重则开除艺术团。6、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