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根据《霍邱县财政社(社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霍邱县供销社机关(本级)拥有独立编制机构数 1 个,独立核算机构数 1 个
行政编制 15 个,自收自支 10 个
XX 年度部门(供销社本级)一般预算安排支出为万元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本次资产清查以 XX 年 12 月 31 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供销社机关(本级)的社有资产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社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社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星海同志任组长,李贵胪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和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社有资产是供销社开展公务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社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供销社机关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全面开展了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各类社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社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
我社虽然在社有资产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规章制度等不完善,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这阻碍了社有资产管理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在清查过程中也存在着社有资产管理认识理念淡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
社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主要体现在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均,使用不公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社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从思想认识着手,加强领导责任
二是从规范管理着手,加强制度建设
三是从确保健康运行着手,加强风险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我馆于 3 月 7 日至 4 月 3 日进行了资产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