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新课程改革中的教育理念 第一部分 中小学新课改理念下学生观的变革 一、 中小学学生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一直是教育史上争论的重大问题,其中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教师中心论”,它把教师看成是可以随意涂抹的一张白纸,一个可以任意填灌的装知识的容器,学生对教师来说,处于一种从属地位
另一种是“学生中心论”,它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中心,“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着他们而组织起来”,①全部的教育教学都要从学生的兴趣、需要出发,教师只能处于辅导地位
这两种观念都不适当地贬低或抬高了学生的地位,是不科学的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认识的客体,又是认识的主体
学生作为教育教学认识的客体是指学生相对于社会的要求、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师的认识来说都处于一种被动状态,需要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将一定社会要求转化为学生内部需要,将新的教学内容转化为学生的素质
承认学生的客体性和客体地位,就是强调教育和教师的主导作用
然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外界的一切影响并不是简单地输送或移植给学生,必须经过学生主体的主动吸收、转化,学生是活生生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学习的主人
教师的作用只是外因,任何知识技能的领会与掌握都要依靠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教师不可能包办代替;任何有效的教学必须以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特别是学习规律为前提
因此,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
中小学新课程改革,从学生的地位来看,就是要改革传统的把学生看成是教学活动过程中的被动的、依赖的客体地位,弘扬学生的主体性,认为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的最根本属性,发展人就是发展人的最本质属性,教育的基本功能就是发展人、完善人
新课程视野下的学生主体性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自主性
学生在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