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纪委工作阻力和困难的思考自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紧扣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注重办案指导,从严追究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大成效,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初步形成
但经过深入调研和实际检查发现,乡镇纪委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方面还存在许多困惑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镇党委政府对纪委工作支持有所选择
“三转”以来,镇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纪委工作的支持,特别对计划生育、村民纠纷、治安案件等涉及纪检监察对象的案件,支持的力度较以往有所加大,但对涉及村级财务、两委会选举、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方面的信访案件,镇党委政府往往以稳定和发展为借口,拖延纪委查办案件
二是乡镇党委政府给纪委书记安排其他工作
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具体问题层出不穷,加之乡镇机关领导职数有限,每项工作都有班子成员牵头挂帅,虽然市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其他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也明确了纪委书记的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的一些重点工作,仍让纪委书记分担、负责,如征地拆迁、换届选举、优化环境、综治维稳等
三是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存在不愿退出分管工作问题
乡镇纪委书记相对年轻,政治上要求上进,多是从副镇长转任或从基层直接提拔使用,愿意承担更多的基层工作历练自己,从而获得主要领导的肯定,为自己政治前途增加砝码
个别乡镇纪委书记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做好了,案子办多了,势必会得罪一些领导和同志,影响班子团结和社会稳定,影响个人民意测评和提拔任用
四是镇党委政府有“护犊”思想,支持镇纪委办案力度不大
对村级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往往出于稳定和工作考虑,不愿由镇纪委查处,对一些上级部门转办件也是能托则托,能敷衍就敷衍;对县纪委监察局直查的案第1页共2页件也是说情干扰,镇纪委书记若主动配合,就有些尴尬,若强行为之,就存在经费保障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