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的情况汇报中共**县委组织部(20XX年7月14日)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是拓宽民主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强化责任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选与职位优化配置、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基础环节
我县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围绕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我县按照《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和中组部办公厅邓声明主任在**调研时的明确指示,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环节上进行了大胆实践、积极探索
1、规范初始提名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本着既体现公开、民主要求,又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既从全县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又考虑作为试点县其主要做法应适宜普遍推广的精神和原则,制定了《**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提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科级干部提名程序和操作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明确提名主体,解决“由谁提名”的问题
把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会议推荐等多种提名主体公开地明确出来,赋予他们广泛而直接的选任干部提名权,打破了少数人提名的做法
一方面,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
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年度考核考察、干部群众意见、干部现实表现及其他提名主体提名情况,经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提名人选
同时鼓励干部“毛遂自荐”,干部本人可根据本单位或其它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个人特长、需求,向县委自我推荐
另一方面,坚持领导举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
县级领导干部XX县区直单位主要负责第1页共4页人可以个人名义向县委推荐初始提名人选
同时,其他党员、干部、群众可本着对事业发展和干部本人负责的精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