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失独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刻不容缓的提案李康宁:失独家庭尤需“社会养老”托底20XX-11-28对于失独家庭而言,针对性的制度保障、人性化的精神援助必不可少
但从根本上说,相关部门更需要加快步伐,提升养老的社会保障力度,夯实“社会养老”的根基
为解决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实际困难,深圳XX县区拟定了新的扶助办法
按照规定,失独和子女病残家庭每月最高可以领取1500元救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根据人口专家易富贤推断,中国失独家庭的总量可能超过1000万
而卫生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每年中国失独家庭增长数量达到7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不仅仅是一种个人命运悲剧的写照,更上升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根据2001年颁布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失独家庭,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但这个“必要的帮助”,并无一个统一而明确的标准
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多年来各地区针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标准各不相同,一些地区的救助力度,已经远远落后于客观需求
很多失独老人,无力面对经济与精神的多重压力,在凄凉的晚景中默默度过余生
所以,关爱失独家庭不仅仅需要经济上的扶助,更应尽快明确制度细节,让法规的效应真正落到实处
比如某些失独老人在进入养老院时往往会碰上程序性的“门槛”,因为子女逝世,他们没有法定监护人,常常会被养老院拒之门外
这对心灵上饱受创伤的失独老人而言,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
政府有责任尽快出台相关的规定,针对失独家庭的特殊情况制订专门的措施,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关爱失独家庭,在经济支援之外,更应当注重精神抚慰
中国人历来拥有很强的家庭观念,老年丧子膝下无人,等于剥夺了失独家庭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很多失独父母因为巨大的痛苦而变得情绪消沉,甚至故意远离正常生活
这要求政府和社第1页共2页会在面对失独家庭时,应当采取“帮扶”而非“救济”的态度,争取营造良好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