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牵制制度 第 一 节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 减 少 差 错 、 防 止 舞 弊 , 保 证 会 计 信 息 的 质 量 和 财 产的 完 全 完 整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 并 结 合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和 管 理要 求 制 定 该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第 二 条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 是 为 了 维 护 公 司 资 产 的 完 整 ,确 保 会 计 记 录 的 正 确 性 和可 靠 性 以 及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综 合 的 计 划 、 控 制 和 评 价 而 制 定 的 制 度 、 组 织 、 方 法和 手 续 的 总 称
第 三 条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的 原 则 凡 是 涉 及 货 币 资 金 、 财 产 物 资 和 财 务 收 付 、 结 算 及 登 记 的 任 何 一 项 工 作 , 必须 由 两 人 或 两 人 以 上 分 工 办 理 , 形 成 严 密 的 内 部 牵 制 从而 相互制 约, 以 减 少 和 杜绝货 币 资 金 和 财 产 物 资 管 理 上 舞 弊 和 偷盗的 可 能性
具 体 内 容为 : (一 )授权进 行 某项 经 济 业务 的 职务 与执行 该 项 业务 的 职务 要 分 离
(二 )执行 某项 经 济 业务 的 职务 与批准该 项 业务 的 职务 要 分 离
(三 )执行 某项 经 济 业务 的 职务 与记 录 该 项 业务 的 职务 要 分 离
(四)保 管 某项 资 产 的 职务 与记 录 该 项 资 产 的 职务 要 分 离
(五)保 管 与记 录 某项 资 产 的 职务 与账实核对 的 职务 要 分 离
第 二 节 具 体 规 定 根 据 “钱、 物 、 账”分 管 原 则 , 出纳 人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