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自控系统技术要求 一、总则 1. 本要求适用于制冷自动控制系统及制冷中央监控管理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的设计、性能、设备选配、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本技术要求为最基本的,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凡本技术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 IEC 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优化设计、试验和安装,满足业主当前和未来可能的功能需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任何替代指标不低于本技术要求。 3. 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4.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的条款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要求。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报价书中予以详细描述。 5. 本技术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 的技术附 件 , 与合同 正 文具 有同 等的法 律 效 力 。 6. 本技术要求中未尽 事 宜 , 由 买、卖双方协 商 确定。 二 、招 标货物 一览 制冷自控系统一套 ,包 括 制冷站 自控子 系统一套 以及中央监控子 系统一套 。 三 、招 标内 容 及供货范围 1.招 标内 容 1.1 制冷站 自控系统 负 责 对会 展 中心 、会 议中心 区 域 制冷站 内 的冷水 机 组 、冷冻 水 泵 、冷却 水 泵 和冷却塔 风 机 等设备自动控制、设备运 行参 数 及状 态 监测 、设备启 停 控制,实 现 节能运 行控制、顺 序 联 锁 控制、启 停 控制、以及温 度 、压 力 、流 量 等参 数 的监测 、能耗 分析 等功能。 1.2 制冷中央监控管理系统 在动力 能源 中心 设置 2 套 中央微机 管理站 ,负 责 对制冷站 自控子 系统实 现 集 中监控管理、报表 打 印 、能耗 分析 等功能。 1.3 制冷自控系统现 场 施工、安装调试。 2.供货范围 本招 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 提供的投标报价范围 包 括 如下 设备和系统的供货、施工和技术服 务 内 容 : 22.1 制 冷 站 自 控 子 系 统 集 中 制 冷 站 自 控 系 统 所 需 的 全 套 设 备 , 包 括 PLC 控 制 器 、 水 汽 路 上 温 度 及 压 力 传 感器 、 水 流 开 关 、 液 位 开 关 、 冷 冻 /冷 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