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思考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社会救助制度相比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来讲,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制度
我市的社会救助制度从建立以来经历了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救助政策、救助措施也经历了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
近期上级出台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低保、被征地农民社保、农村医疗救助、五保集中供养、贫困就学、住房救助、就业援助等7项工作,标志着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体系化整体推进的阶段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特征
新体系始终贯穿城乡协调、城乡并进、城乡覆盖的思想,以城乡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为主线,把广覆盖作为社会救助的重要目标任务,致力构建统一的社会救助框架,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得到相应救助
如:体系中除了要求原有的低保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外,又特别针对农民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以及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等
这是体系在理念上的创新,使该体系在得到人本理念支持的同时,又找到了为民执政的落脚点
新体系对原来多头管理的离散性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党政领导,民政综合管理服务,劳动、计划、财政、卫生、教育、建设、国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参与,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强化了统筹力度,密切了部门关系,通过大协调,真正形成了大救助格局
这是体系在体制上的创新,使体系有了推动其正常运转的内在动力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一是把救助体系的长效功能建设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既使之保持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联对接,又着眼于体系的动态正常运转,保持它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是讲究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度有很强的针对性、保持性,保证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如教育救助制度、集中供养制度等都是针对致贫的某个因素,指定受惠的特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