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得力·颐园样板房项目部 乙方:杭州伯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为保证得力·颐园 5 套样板房精装修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目标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项目:得力·颐园 5 套样板房精装修工程 二、 工程地点:浙江宁波 三、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得力·颐园 5 套样板房精装修工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范围内的 室内装饰施工、材料供应及设备安装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机具设备乙方自备 五、 工程工期: 1 、 开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2017 年 1 月开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2017 年 5 月10 日竣工; 本协议工程工期需满足甲方项目工期的需要,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本承包工程的工期,由甲方向乙方发送书面文件,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提出,若未提出,视 为已 同意 新 的工期进度安排
2、 工期要求:工程不 能 按 合同工期竣工或 超 出发包方( 视 具体项目可 能 为业主 、建设单 位 、土 建总 包或 其 他 委 托 管 理 方,以下 统 称 为“ 发包方”)、甲方同意顺延 的工期竣工,乙方承担 下 列 违 约 责任: 1) 总 工期逾 期:若因 乙方原 因 造 成 逾 期竣工,每 逾 期一天 按 合同总 金 额 的万 分之 五 承担 逾 期违 约 金 ,并 承担 包括甲方因 此 遭 受 到发包方给 予 的处 罚 ; 2 ) 节 点 工程逾 期:若节 点 工期发生延 误 ,每 逾 期一天 按 该 节 点 工期内的工程量造 价 的万 分之 五 支 付 违 约 金 ,且 甲方按 各 节 点 进行考 核 ,可 累 计 扣 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