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淮教德„2009‟ 10 号 关于组织申报省、市级“周恩来班” 和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委,驻淮大中专院校: 自 2006 年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市委、周恩来研究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创建“周恩来班”活动的通知》(淮宣通[2006]第 48 号)以来,“周恩来班”创建活动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展开
经过几年的实践,“周恩来班”像一颗颗红色的种子,在淮安大地上生根、开花、结果,形成了人人学习周总理,校校、班班争创“周恩来班”的浓厚氛围
市、县、校级“周恩来班”相继诞生
“周恩来班”创建活动在全国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淮安教育的亮丽名片
最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淮 安 市 教 育 局 淮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淮安市委员会 淮 安 市 周 恩 来 邓 颖 超 研 究 会 2 近,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周恩来研究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省级“周恩来班”的通知》(苏宣通[2009]39 号) ,对申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进一步深化“周恩来班”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省级“周恩来班”和第二批市级“周恩来班”申报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现将省、市级“周恩来班”申报、“周恩来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评比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周恩来班”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标准: ⑴申报班级必须符合苏宣通[2006]第 31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⑵申报班级原则上应获得市或县或校级“周恩来班”命名,且创建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在市、县以上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
申报名额分配: 省分配我市申报省级“周恩来班”10— 12 个
为保证申报推荐质量,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原则上申报推荐1 个
驻淮高校不参加首批省级“周恩来班”申报和命名表彰
二、市级第二批“周恩来班”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