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一、选举准备阶段1、向上级党委请示
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
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
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
党支部委员一般应由党龄满2年的正式党员担任
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5、向上级党委报告候选人请示
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阶段1、报告工作
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负责的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
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第1页共10页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