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104-2013 交通运输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1
总要求 GB/T 23331 中 4
1 要求及以下要求适用
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其管理职责和地理区域界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至少应包括:地理位置、能源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交通运输覆盖的区域和线路(适用时)
管理职责 (1)最高管理者 交通运输企业应符合 GB/T 23331 中 4
(2)管理者代表 交通运输企业应符合 GB/T 23331 中 4
能源方针 交通运输企业应符合 GB/T 23331 中 4
能源方针应: (A)在合理用能、结余能源方面提出可持续发展总体思路,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要求; (B)提出执行国家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技术政策的总体做法,适当时可以包括优化运力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持续改进节能管理
策划 (1)法律法规要求 交通运输企业应符合 GB/T 23331 中 4
交通运输企业应建立适宜的方法,获取与交通运输企业能源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更新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适用时,法律法规可包括与交通运输企业能源管理有关的国际公约
(2)能源评审 交通运输企业应符合 GB/T 23331中 4
能源评审应确定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人员及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码头、场站、仓库等设施; ——车辆、船舶、机车、飞机、装卸机等设备; ——水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货物装卸、设备维护等过程; ——运输线路、路况、海况、天气状况、客运量、货运量、周转量、吞吐量等其他因素; ——从事驾驶、设备操作及维护、运输组织调度、生产工艺安排等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