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 和CRO 的区别 SMO 是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的缩写
近年来,中国的SMO 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可谓遍地开花
SMO 成了一个非常流行的名词,一些临床研究服务公司都愿意称自己是SMO
遍地开花之后终究会花落谁家,要看各个公司的实力了
SMO 提供的服务不是监查,而是直接协助临床研究的执行
SMO 提供 Study Coordinator 的服务,直接协助研究者,履行研究者授予的所有职责
但是,提供 Study Coordinator 服务,协助研究者进行临床研究,并不等于说就是SMO,那只是SMO 的一个功能
实际上,CRO 也可以提供类似的临床研究服务
例如,很多 CRO 公司,也有 Study Coordinator 的角色
有人认为,CRO 就是做监查的,CRO 公司不应当提供 Study Coordinator 的服务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我以前在新加坡的一个 SMO 工作过,这个 SMO 后来发展成了 CRO,这个公司就同时有 CRA 和Study Coordinator 的角色
但 CRA 和Study Coordinator 这必须是两套人马,两个汇报系统
CRA 的职责是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操作者和监查者不能是同一个人,因为同一个人不容易发现自己的所犯的错误
所以只要有另外一批人来做监查就可以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
所以,并不是说 CRO 公司就不能有 Study Coordinator 的服务
SMO 与 CRO 的区别,在于 SMO 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功能
一方面 SMO 为药厂或者 CRO 提供合格的研究者,另一方面 SMO 为研究者赢得临床研究项目
第一个功能使 SMO 与 CRO 和药厂形成业务上的合作关系,第二个功能是SMO 与研究者形成业务上的依赖关系
两者缺一不可,否者就不是真正的S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