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设置建议 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和《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要求,除小学1—2年级不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3—9年级均设置了“综合实践、地方与学校”三类课程
三类课程的周课时数为:小学1—2年级,地方与学校课程每周 4节;小学3—4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每周 2节,地方与学校课程每周 3节;小学5—6年级,综合实践每周 3节,地方与学校课程每周 2节;初中 7—9年级,综合实践每周 3节,地方与学校课程每周分别为 4、3、2节
三类课程均包含丰富的内容,学校层面如何设置这些课程,从而做到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呢
一、关于综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指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椐教育部有关要求自主开发使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 义务教育阶段从 3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除3—4年级每周 2课时外,其余年级均为每周 3课时
1、信息技术:《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要求: 小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 68学时;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 68学时,建议从 3年级开始,每周安排 1课时
2、研究性学习:以小课题研究的形式呈现,可与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开设
建议从 3年级开始,每周安排 1课时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可以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
3、劳动与技术教育: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建议从小学 5年级开始,每开设 1节劳动技术课
4、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方案》规定:“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建议把这些内容纳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