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习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修订本) 1 总则 1
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有序、有力、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习水县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省、市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本县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1
1适用的灾害种类 凡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水旱灾害,风暴、冰雹、低温冻害、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 2 危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2适用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把自然灾害的预防作为救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3)部门分工,协作配合
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