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08 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调查分析与报告的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落实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分场控制轻伤和障碍,公司控制事故和重伤的要求,总结经验教训,开展反异常反障碍反事故斗争,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的调查分析和统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河南省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
1 事件: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没有定性前的统称
4 职责 4
1 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事故障碍防范措施的审核批准
3 生技处负责事故障碍技术分析工作
4 安监处负责组织或参加公司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事件调查过程中,安监人员有以下职权: 4
1 查阅有关运行、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和事件发生时的录音、有关打印材料等资料
2 有权向事件单位、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
5 管理内容方法与要求 5
1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止对策
2 事故障碍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障碍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与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3 事故、一类障碍调查分析与统计报告 5
1 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负有向公司有关领导和安监处及时汇报的责任;当班值长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安监处、生技处等部门汇报,并做记录;当班值长负向有关领导、公司安监科汇报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