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了加强范围内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管理,确保各场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避免或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所有人群密集场所及大型集会活动等人员较多较集中的场所场地
主要有:1、各级组织的各类会议;2、各类集会活动;3、各类文艺演出活动;4、各类庆祝、庆典活动;5、学校的课间操、运动会、竞赛活动等所有集中活动、场所;6、各类人员较密集的场所;7、其它大型集会活动
二、审批要求各类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三、报活动的有关组织管理材料所有各类人员密集集中的活动(含民间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举办单位及监管单位应提前一周向办事处及有关上级部门提供下列资料,并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活动的总体方案
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
2、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3、场所的基本情况
4、活动纪律要求
5、活动的组织者及管理人员6、其他有关资料四、
应急处置机构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启动应急程序,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及各专业组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险救援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机关各部门、各村、派出所、社区、学校、医院负责人二)应急救援领导组主要职责1、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全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适当的时候组织进行有关应急救援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实行首长负责制
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