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娩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4
1 助产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1 助产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医院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相关资格
助产技术人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分娩室24 小时×7 天服务,每例接产时必须由 2 名以上助产技术人员在场,高危妊娠分娩时必须有产科医师和新生儿医师在场
相关助产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B】符合“C”,并 1
每年对已经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人员,有能力与安全评价的记录
助产人员有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执行记录
【A】符合“B”,并 有相应的管理组织及主管职能部门监管
2 建立健全助产管理制度
医院有各项助产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相关助产人员知晓本岗位的管理制度要求
【B】符合“C”,并 科室定期(至少每季度)评价制度执行力,有缺陷记录
【A】符合“B”,并 1
职能部门对存在缺陷的改进成效有评价
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产房质量管理
3 建立分娩风险管理和预警机 制,确 保所 开展的助产技术项目 安全、有效、适 宜
建立分娩风险管理和预警的相关制度与程 序
有新生儿复 苏 、心 肺 复 苏 、肩 难 产、产后 出 血 、子 痫 、羊 水 栓 塞 抢 救 流 程 与措 施
助产人员熟 悉 本岗位的风险防 范 与预警要求
【B】符合“C”,并 1
有记录证实 管理职能部门执行监管的责任
有定期举 行产科急 救 预警演 练 的记录
【A】符合“B”,并 有定期检 查 的结 果 ,有持续改进的事 实
2 分娩室设 置 符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