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附件: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2006 年修订试行)2006 年 4 月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表填报单位:市卫生局年表号:桂卫新农合A-1 表制表机关: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序号县名乡( 镇) 数( 个) 行政村数( 个) 农村总户数( 户) 农业人口数 ( 万人 ) 县生产总值( 万元 ) 县财政收入( 万元 ) 县财政支出( 万元 )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五保户人口数贫困人口数(人)(人)特 困 人 口 数(人)甲乙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910合计---- ---- ---- ----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年报表》填写说明一、目的本表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汇总表,用于了解全区各县(市、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二、指标解释报表中各指标的具体含义说明如下:1、乡镇数、行政村数、总户数:指县统计局上一年(本报表统计年度的上一年,以下同)统计数据。2、农业人口数:指相应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的农业人口数,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3、农业人口中贫困人口数、特困人口数:贫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贫困标准(2003 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882 元)的农业人口,特困人口指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2003 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37 元)的农业人口,贫困标准按国家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贫困、特困人口数以县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4、农业人口中五保户人口数:指农业人口中,由本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五保户人口数。5、县生产总值: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出台的规定,“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 ,因此 ,“县生产总值”即原来的“县国内生产总值” 。以县统计局上一年数据为准。6、县财政收入、支出:指上一年县财政收入或支出,以统计局数据为准。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指相应行政区域内的上一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统计局数据为准。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年报表填报单位:市卫生局年表号:桂卫新农合A-2 表制表机关: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序号县名开展合作医疗的乡 ( 镇) 数( 个 ) 开展合作医疗的行政村数( 个) 参加合作医疗的户数( 户) 参加合作医疗人数( 万人 ) 五保户人口数贫困人口数(人)(人)特困人口数(人)甲乙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8 910合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