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建设背景营城子分区是 ** 新开发的住宅分区,位于** 城区的东南部原千山区营城子村,北临东山风景区,西邻湖南分区,南至环市铁路,东侧与大孤山工矿区相毗邻, 分区规划总用地为287
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共分七块(即1#~7#),面积 248
7 公顷,公共绿地二块,规划总人口6
分区总体开发建设由鞍山***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工程分期逐步进行,小区的一期工程不在评价范围内,本项目为4#B 分区续建二、三期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 4#B 地块)面积 10
7 公顷,拟建一处 27 栋住宅楼及相应配套公建设施的住宅小区,建筑总面积13
4866×104 ㎡
其中二、三期工程负责建住宅18 栋及相应配套公建设施
2评价目的1
3编制依据1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26)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
19)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29)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30)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29)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
1)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8]第 253 号令)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4 号,2002 年 10 月 13 日)⑼《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3
27)⑽《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和《***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范》 (*** 环保局鞍环保发 [2002]24 号文,2002
2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规范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2
3— 93)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