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驻村帮扶工作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帮扶困难村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税民关系,更好地为帮扶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加大优秀年轻地税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干部进行驻村帮扶工作,既是地税机关密切联系基层、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亲民爱民实际举措,也是提高地税干部综合素质,拓展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实现地税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驻村干部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把驻村工作与单位帮扶困难村工作结合起来,把当前工作与长远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性工作与创新性工作结合起来,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条驻村干部要切实增强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驻村帮扶,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地税工作,共同推动帮扶和地税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根据各级组织部门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由帮扶责任单位或辖区地税机关选派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
第五条选派要求1
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组织协调能力较强;3
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较少的单位年龄可适当放宽);6
第六条选派程序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规划,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报派员单位党组研究确定人选
第七条时间安排第1页共5页每批驻村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第八条工作内容驻村人员要深入开展“一联五帮”活动,切实做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深入调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村集体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工作
(一)“一联”
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
通过驻村蹲点,做到下得去、呆得住,面对面、心连心,真正培养和建立起与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帮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