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 全面履行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 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 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的项目责任人 , 对本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管理, 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内部承包协议书》
第一条:承包工程项目1、 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2234
84 ㎡,框架结构,最高层为地上4 层
最在跨度 12
5 米,最大建筑高度 23 米
4、施工合同工期:总工期为215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工程承包范围: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约定的承包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
1 “工程范围” 的规定,招标图纸详见专用条款规定
6、工程质量: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
7、合同价款:第二条:承包形式1、以项目负责人为承包主体,以本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部为组织管理架构,对本工程实施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实行全额承包,盈亏自负
第三条:承包指标1、工程质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资料齐全且验收合格,文明施工和安全资料齐全且竣工评价合格,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 安全生产: 无火灾、 中毒、重伤、死亡事故, 月工伤频率控制在 2‰以下
3、 费用收取:该工程标前费及管理费(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2%计取)于开工前一次性收缴
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履约保函,并提供为办理工程履约保函所需的手续,办理工程履约保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 本工程税收按东莞市税收标准进行缴纳
施工期间,若东莞市税收发生变化,一切以其为准
项目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如工程报建费、国家规定的有关保险费、材料检测实验、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其它项目相关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