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ZZF-2024-0001 合 同 编 号 : 号枣庄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 范 文 本 出卖人: 买受人: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说 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不动产)登记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 其他事项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说 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基础上,结合枣庄市实际,调整后制定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批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