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件收发处理程序1.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有关部门的文件收发管理流程,保证文件在部门间及时、有效地传递,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武汉地产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3.定义本细则所称文件仅指已生成的成果文件或需在部门间传递的文件(设计图纸、工程变更、会议纪要、传真、合同文件、调研报告、通知单、签证单等),不包括还未走完部门内部管理流程的文件(指需部门内部成员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1 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收文的处理方式(存档、内部传递、对外发送);负责签发部门有关文件并指定文件接收部门
2 部门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在部门之间及部门内的收发、存档,并进行收文登记和发文登记,包括作废文件的回收;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对部门档案进行检查
3 部门成员:负责将从公司外部收到的文件统一交给部门资料管理员;签收部门资料管理员的发文
1 组织架构设计部、工程部设专职资料管理员,其它部门设兼职资料管理员
2 文件接收5
1 部门成员收到文件后统一交给部门资料管理员,由部门资料管理员在收文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后部门资料管理员应在收到文件后的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在收文登记本上签署对收文的书面处理意见,当收文为急件时如设计变更通知,不能及时签署书面意见时,资料管理员可在获得部门负责人口头指令后及时处理收文,部门负责人应在事后补签
3 文件发出5
1 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的文件发送统一由部门资料管理员在发文登记本上进行发文登记,由部门负责人书面发出指令(在发文登记本的“签发人”一栏签名),当时不能书面签发的文件可通过口头方式确认,事后部门资料管理员应找部门负责人补签
4 文件作废5
1 当已发出的文件需更新或作废时,应由部门经理签发书面通知后,部门资料管理员应通知原文件接收部门,然后按已发出份数收回,同时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