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模范学校,确保完成本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 2008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模范校总揽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促进我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完成 2008 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推动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符合政策生育
本校教师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 100%
2、节育“三查”
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40 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按要求参加两次“三查”,参查率达 9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体检
3、宣传教育
有宣传资料,有宣传专栏,对干部职工培训,有宣传报道,“关爱女孩”行动落实
4、报表准确及时,管理对象个人信息档案齐全,目标管理责任 落实,由专人负责
5、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落实
6、建立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全镇计划生育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凡聘用的教职工,需持婚育证明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同时出具节育措施证明,[一孩的要有上环证,二孩的要有结扎证(40 岁以上的可有上环证)],属未婚的要与学校签订晚婚晚育协议
2、提倡晚婚晚育(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 23 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优生优育;结婚登记后一周内应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