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产林改造工作意见为加强低产林改造工作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低改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岗地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政发〔20XX〕19号)、《省低产林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XX年度低产林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低产林改造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根据省林业局下达的低改任务,我市20XX年度低产林改造面积1万亩,其中:有采伐蓄积的低产林面积9000亩,采伐蓄积26051立方米,材积15700立方米;无采伐蓄积的改造面积1000亩
低产林改造的范围是经市林业局规划设计、上报省林业局评审批复的《市20XX年低产林改造作业设计》中规划的小班、地块
不包括退耕还林等国家补助的重点工程造林区域;不包括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区域;不包括水源保护区域及土壤地理条件差、表层土壤不足30厘米厚度,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
凡是没有纳入作业设计规划的林地地块,不得作为20XX年度低产林改造范围
二、低产林改造工程施工管理措施(一)明确改造方式
20XX年度全省低产林改造主要采取更新改造方式,即,将改造小班内所有林木一次全部伐完或采用带状、块状逐步伐完并及时更新造林
实行块状改造的,一个小班皆伐面积不得超过300亩;实行带状改造的,每个改造带宽不超过100米,面积不超过200亩,两个改造带之间相隔100米宽,逐步交替更新
(二)严格采伐管理
低产林改造需要采伐林木的,严格按照《省森林采伐管理操作规则》执行
技术人员对纳入低改作业设计范围的林木资源状况,进行现场勘测,编制伐区调查设计报告,确定采伐面积、树种和采伐蓄积量,将采伐面积、蓄积落实到作业小班和山头地块
坚持伐前公示制度,各地须将拟实施低改的地块、面积、采伐树种、采伐蓄积在林地所在村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林业站、镇政府审核,第1页共3页报市林业局审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低改主体必须按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