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 1 - 页 共 6 页 编号:JSNK-JYVSD-20150604 包 头 市 北 梁 改 造 安 置 区 西 一区 工程 货物租赁合同 承租方:四川省凯胜创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 建筑设备租赁站 第 - 2 - 页 共 6 页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 2015 年 7 月 7 日 包 头 市 北 梁 改 造 安 置 区 西 一 区 工 程 货 物 租 赁 合 同 编号:JSNK-JYVSD-20150707 承 租 方 : 四 川 省 凯 胜 创 威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出 租 方 : 建 筑 设 备 租 赁 站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筑法 》 及其他的有关法 律、行政法 规,遵照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 方 向乙 方 租赁工程所需的钢管、扣件及顶托( 以下 简 称 租赁物资) ,经甲 乙 双方 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租赁合 同 条款: 一 、工 程 名称: 包头市北梁改造安置区西一区工程 二、工 程 地点: 包头市铁西区 三、租 赁 物 名称、计量单位、租 金单价及其它费用(详见下表) 序号 租赁物名称 计量单位 日租金单价 其它费用 备注 上下 车费 一次性维护费 赔偿费 1 工字钢 米 0
15元/米 / / 按市场价赔偿 1、以 上单价为含税价; 2、甲 方 在乙 方 处验收物资合 格后乙 方 负责 上车,物资上车费和 运 输 到 甲 方 工地 所产 生 的运 费由 乙 方 自行负责
3、退 还 物资时 在乙 方 处下 车费和 运 输 到 乙 方 处所产 生 的运 费由 甲 方 负责 ; 四 、物 资交货 时限 、租 赁 期 限 1、物资交 货 时 限 : 甲 方 根 据 工程进 度 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