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设 备 及 系 统 代 保 管 协 议 代 保 管 方 : 委 托 方 : 第 三 方 : 日 期 : 2014 年 5 月 1 日 第1 页 1. 总则 1.1. 为贯彻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加强工作的组织管理,使工程程序规范化,理顺代保管各方关系,明确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1.2. 代保管系统区域严格执行***********电厂《工作票管理办法》、《操作票管理办法》、《交接班制度》和《运行巡视检查制度》等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上述制度和规范。 1.3. 代保管系统区域严格执行***********电厂《代保管设备停送电管理办法》。 2. 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2.1. 代保管设备区域安全设施(如楼梯、栏杆、平台和孔洞等)完善,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2.2. 设备(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各有关部门(工程部、安质部、监理单位及相关生产部门)依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09版)联检,并签字验收。 2.3. 代保管设备区域的建筑物、工作场地符合《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2.4. 代保管设备图纸、资料齐全,并已移交建设方资料管理部门。 2.5. 办理代保管手续前施工方必须完成 如下 工作: 2.5.1. 根 据KKS 码 规范的要求,标 明设备名 称 ,并与 相关设备相一 致 。 2.5.2. 以书 面 材 料详 细 说 明本次 移交运行管理部门代保管的设备确切 范围 ,并附上相关系统图。 2.5.3. 必须在 本次 移交范围 和非 移交范围 之 间 采 取 硬 隔 离 措 施,且 有明显 标 志 。 2.5.4. 向 建设方资料管理部门提 交本次 申 请 代保管设备实 际 保护 配 置 及保护 定值 清 单、相关联锁 、信 号 、参 数 测 点 说 明材 料。 2.5.5. 向 安质部提 交本次 移交运行代保管设备的试运结 果 会 签材 料及相关试运记 录 ,同 时 还 要移交经过 安质部、工程部、运维 部、监理单位会 签的、试运中 暴 露 出 的问 题 和所 采 取 的相应 措 施及处 理过 程、结 果 的说 明材 料。 2.5.6. 运行管理部门应 根 据工作需 要,针 对 系统和设备编 制运行规程,组织代保管值 班人员 培 训 。代保管值 班人员 必须经过 相关考 试并合格后 ,才 允 许 独第2 页 立担任值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