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工程拆除合同甲方:上海灜联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天宝路348 号华师大一附中实验中学地下人防工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行业标准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执行。一、拆除地下人防概况拆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348 号华师大一附中实验中学操场部位,具体位置详见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拆除范围为: 天宝路 348 号华师大一附中实验中学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 761 平方米 。拆除要求:拆除上述拆除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所有建筑物,保证拆除后不影响学校地库开挖及基础施工。 建筑材料、 建筑垃圾及时外运清理,对拆除人防部位及时回填无污染土并平整覆土,保证拆除场地三通一平、干净整洁。二、乙方的工作内容2.1 乙方的工作内容如下, 以下办理相关拆除证件手续的费用及施工中拆除、运输、清理垃圾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办理地下人防工程拆除相关证件手续。(2)拆除地下人防工程至甲方要求。(3)垃圾堆放、清理、外运及消纳。(4)地下人防工程拆除后的场地及时回填无污染土及平整场地。(5)为实现安全、环保、文明、绿色拆除应采取的措施。(6)建委、城管、人防、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7)与建委、城管、人防、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及现场各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8)本合同中其他有关乙方工作内容的约定。2.2 地下人防工程拆除后可再利用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所有。2.3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的形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运输,合同总价包干。三、拆除工期3.1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含周六日、节假日) 。开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12 年** 月 **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为准。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1 本拆除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价款为 *******元整。自签订合同开工日到拆除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建筑物拆除完成,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清运完成,拆除部位覆土平整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4.2 乙方拆除范围内所有拆除物品均归乙方所有。五、质量标准和检查5.1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质量标准为拆除上述拆除范围内地下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