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现场签证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 xx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xx 能源” ) 的工程成本控制,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明确签证各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xx 能源、xx 能源控股子公司及受托xx 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1.3职责1.3.1项目部 / 在建矿井(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1.3.1.1负责现场签证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的审核。1.3.1.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审核。1.3.1.3负责出具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查意见。1.3.2化工建设部 / 煤炭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3.2.1负责对工程现场签证具体审查意见的复核。1.3.2.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复核。1.3.3物业公司1.3.3.1负责对所辖工程现场签证具体审查意见的核查。1.3.3.2负责对所辖现场签证工程内容的核查。1.3.4造价中心1.3.4.1负责现场签证工程确价或定价。1.3.4.2负责现场签证工程量的核定。1.3.4.3负责核定签证性质属于确认类还是签证类。1.3.5xx 集团监察部1.3.5.1负责现场签证程序合规性监察。1.3.5.2从不同角度(至少三个角度)提取现场签证确认音像资料,将提取的资料传送财务部、造价中心作为审核现场签证的依据。1.4定义现场签证指除工程设计变更以外,包括但不限于对现场发生的图纸设计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量、图纸未明确的措施项目;设计、设计变更及设计漏项造成返工或增加的工程量; 非乙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 设备返工或工程量增加;土方工程(开挖、场坪标高、运输、回填等) 、工程施工主体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等的现场确认和核实。2签证办理范围及要求2.1签证办理的范围2.1.1凡是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办理签证。2.1.2若发生应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量,不予办理签证。2.1.3包括在建工程、技改、大修等项目须现场确认的工作量。2.1.4签证办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证定义的范围。2.2签证办理的要求2.2.1签证事件发生前 3 天,施工单位以《现场确认(签证)工程通知单》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参加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首先应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如属隐蔽工程还需在其隐蔽之前做好签证工作。符合签证办理的规定和条件,由项目实施单位下发指令同意办理签证,并在1 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造价中心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并共同签字确认,xx 集团监察部现场确认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