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来源网络论文导读 :本文阐述了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保证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科学性进行了探讨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关键词:质量控制,工程检测,问题一、前言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 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 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
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 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硕士论文,工程检测
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000) 211 号] 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01)第 3
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
二、见证取样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1) 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 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