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行政区划代码□□□□□□ - □□□ 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 □□□□□□□□- □(□□)填表人报 出 日 期:年月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填报要求1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填报本表,如同一施工场地内有多家建设单位的,应分别填报
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
表1 于建筑施工项目动工15 日前报环保主管部门,表2、表 3 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度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及时告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表 1:工程基本信息项目基本情况1
工程项目名称2
施工场所地址3
施工用地面积平方米4
施工建筑面积平方米5
施工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日6
施工场所中心经度°′″7
施工场所中心纬度°′″8
环保投入 ( 万元 ) 9
工地类型建设单位情况10
单位名称11
通讯地址12
邮政编码13
法定代表人14
联系电话15
项目负责人17
联系电话18
环评审批部门19
环评批复编号20
单位开户银行21
单位帐号施工单位情况22
单位名称23
通讯地址24
邮政编码25
法定代表人26
联系电话27
施工许可证号码28
项目负责人29
联系电话表 2:大气污染情况1
工地类型房屋建筑工地(□结构阶段□装修阶段□土方和桩基阶段)□装修工地(含工程改造类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绿化工地、水务工地□公路工地、铁路工地□拆除工地2
所选工地类型对应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