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采购方(甲方):四川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货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建筑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97 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博大· 紫金阁一期工程 项目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货款金额(人民币)大写:第二条、交货地点:博大· 紫金阁一期工程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张露负责签收确认
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
(签收人:联系电话:)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 日内以书面提出, 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
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 ,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1、 甲方每月 26 日至次月 25 日为一个统计月
乙方每月26 日至次月 10 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欠款条,待工程正负零节点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