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概述1 关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编制概况1.1 标准的由来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实施已十多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这两项国家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的要求,建设部于 2002年夏下达任务,对两项国标进行修订,并决定合并为一项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参编,标准名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与此同时,国家经贸委所属(现国家发改委所属)中国绿色照明工程项目办公室下达编制《建筑照明节能标准》,由同一主编单位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考虑到以上两项标准更好的统一,更便于设计中实施,经两个主管部门同意,合并为一项标准。经编制组近两年的工作,于 2004年 4月通过审查,5 月报批,2004年 6 月 18日经建设部批准发布,标准号为 GB50034-2004,2004年 12月 1 日实施。该标准批准如此之快,是因为两主管部门跟踪了解了编制的主要过程,也说明了需要尽早实施该标准的重要意义。1.2 标准编制的原则(1)反映近十多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状况;(2)适应二十一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需要;(3)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重大方针。1.3 主要依据2 (1)对我国各类建筑照明状况的普查和重点调查实测;(2)对我国原标准,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新标准,美、德、俄、日等有关标准及其他资料的分析,吸取有益部分,有条件时,尽量采用或参考应用CIE新标准;(3)考虑我国现在的照明器材(光源、灯具、镇流器等)的实际状况及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4)广泛听取设计、科研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意见。1.4 新标准的特点和主要变化(1)照度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适应了当前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需要;(2)照明质量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改善视觉条件;(3)照明器材的选择反映照明科技进步,有利于优质、高效照明器材的发展和推广应用;(4)照明配电及控制突出了节能,抓住了源头;(5)严格限制照明功率密度(LPD)值,提高照明能效运用强制性条文,限制照明功率密度,促进了照明系统能效的提高;(6)增加了照明管理与监督的内容,有利于设计方案的优化,标准的实施。1.5 实施新标准与绿色照明的关系新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内容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照度水平、照明质量和常用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而绿色照明工程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