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SP 认证受理标准根据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及《关于GSP 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24]488 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省GSP 认证受理标准如下: 一、申报磁盘:(一张) 1、计算机填报申请磁盘(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2000 或Windows XP); 2、磁盘填写的部分要求: a、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格时,其中的项目“经营范围”根据下拉表格中的选项进行(√)选择;“职工人数”、“上年度销售额”项目仅需要填数字,不需填写单位;各类人员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项目中只能填写一样,不能多填写。 b、填写《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时,其中的“是否为执业药师”项目,只需填写‘是’或‘否’,不能填写‘执业药师’;各类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项目都应填写。在《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中应在“备注”栏目中填写企业的‘质量负责人’。 c、填写《企业所属经营单位情况表》时,所填报的单位为“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和零售单位”。 d、填写《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中,“特别管理药品专库”中特别管理药品仅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填写内容时应注意“窗口”下方的“填写说明”。库房的面积仅需填写数字,而不需填写单位。 e、填报的磁盘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二、申请书(一份) 1、申请书打印表格一份(共七页,内容在申请磁盘中);加盖公章;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所有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规格,应打印清楚干净。 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所填报人员的学历、资质证书,质量管理员还需附上岗证等有关证明的复印件);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所填报人员的学历、资质证书、上岗证等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5、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7、企业药品质量经营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10、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初审意见; 11、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初审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