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规划和整合推广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进行品牌规划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策划、创意、摄影、设计、制作、发布、监控等事宜。二、合作期限项目服务期为壹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第二年的服务费视第一年的合作效果另行协商,但不得低于第一年的付费。三、合作期间的项目内容1、策略类品牌命名竞争对手分析目标消费者讨论品牌战略规划(包括品牌定位、品牌价值、品牌愿景、品牌利益、品牌风格的规划)2、创意设计及制作类饮料包装设计饮料 VI 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含杂志、报纸、户外广告设计)影视广告创意及制作广播广告网络广告海报、DM、货架、产品手册设计3、推广类新品上市策略年度推广计划年度主题推广策略、阶段性推广策略、促销策略季度推广计划月度推广计划4、媒介策略制定区域媒介策略提供创新媒体建议媒介预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分工作内容具体明细如下见附件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最终确定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 2 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即执行此方案。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作为附件 2,与附件一以及本《广告合作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作方式双方实行年度品牌策划及传播代理服务方式。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品牌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2、付款方式:款项包括预付款和进度款两项。合同签订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元);自2024年 8 月—2024 年 5 月,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肆万元/月(¥40000/月),乙方完成全部工作成果后甲方支付余款陆万元(¥60000)。3、进度款付款标准。根据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以及乙方提供并经甲方认可的当月工作计划,甲方每月 10 日(节假日顺延)根据乙方上月实际进度完成情况进行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成果不能及时交付...